“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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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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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飘飘,引我成长” 主题教育活动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决定于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活动主题为“红旗飘飘,引我成长”。根据教育部、省、市教育局关工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请各学校按照要求落实。

一、请各校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红旗飘飘,引我成长》读本,并于5月8日前,将学生优秀征文按校级订书比例7%的获奖份数(A4纸打印)、所交征文校级评比结果排序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关工委(区教育局关工委或教育局传达室),区教育局关工委将对所报征文进行全区评选,组织上报国家及省、市参评。

二、请各校于5月8日前将一名演讲参赛学生、一名朗诵参赛学生、一件微视频作品的年级、班级、姓名、指导教师及演讲题目报区教育局关工委李老师邮箱:  。区关工委将于5月中下旬举办全区中小学生“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演讲、朗诵选拔赛,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朗诵时间不超过4分钟,朗诵的内容不局限于《红旗飘飘,引我成长》读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微视频相关要求:参加活动的单位和师生,可通过拍摄读书、研学旅行、演讲、朗诵比赛等活动,提供微视频作品,多角度展示活动成果。微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每校限报1份作品。

四、国家、市级比赛时间:6月中旬,区教育局关工委将组织选拔赛中的优秀参赛选手参加市级及全国的演讲、朗诵比赛。征文和演讲、朗诵、微视频评比结果将于6月末上网公布。

五、本次主题教育活动教育部关工委、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将设奖项如下:

1.先进集体。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关工委,颁发先进集体奖牌。

2.示范学校。对活动开展扎实、取得良好效果的学校,授予全国读书活动先进示范学校奖状。

3.先进个人。对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4、优秀工作者。对支持活动开展并取得明显进步的人员,授予优秀工作者称号。

5.优秀征文奖。学生征文分小学组高年级组、小学低年级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根据评比,分别设全国、市级、区级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对于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征文评选的老师,授予和该学生所获得奖项一致的征文指导奖。

 

 

 

xx区教育局关工委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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