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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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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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方案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历时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返程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保障,全力以赴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志毅任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王春生(常务),副县长刘敏,副县长邹燕矫任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及县政府办、县委zd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交通旅游局、县公路局、县城市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交警大队,由大队长刘晓红任办公室主任,副大队长黄香云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参与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抽调专门人员,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保障“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措施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构建“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站、《衡东手机报》、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加强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和路况信息,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取得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积极倡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二)开展集中整治。2月3日至5日,县政府办要组织公安、交通、公路、城市执法、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以新汽车站、洣江大道、衡东大道、交通路、衡岳路、丽都路、文冲路等城区主干道为重点,从严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超员、超载、酒驾、闯红灯、闯禁区、逆向行驶、未悬挂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乱停乱放、随意上下客、调头以及占用道路摆摊设点、流动摊贩、行人跨越交通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三)实行重点管控。2月6日至3月3日,县城城区道路保安保畅工作采取定点执勤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各参与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在各易堵易乱的主要路口路段设立执勤点,定人定岗,严防死守。每天由一名县级领导带队,交警部门每天安排2名大队负责人、其他参与单位每天明确1名负责人负责协调指挥调度,交警部门每天安排警力169人执勤;城市执法局每天安排执勤人员30人,交通部门每天安排执勤人员15人,公路部门每天安排执勤人员15人。所有执勤人员必须着装规范,统一佩戴“春运执勤”臂章,每天上岗时间从上午7:30至晚上19:00。
1.公路部门负责全县干线公路的除雪融冰、路障清除等应急、抢险、保通工作;负责在兴衡大道与交通东路交叉路口、省道S315踏庄交叉路口和衡东大道东与洣江大道交叉路口分别设立执勤点,每个执勤点安排5名执法人员,引导进出城区道路的车辆分流,严禁货运车辆驶入城区。
2.交通部门负责客运站场的规范管理,严禁超员、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出站场;负责三河湾、中医院、老汽车站路段和城区各出租车停靠点的出租车的规范管理;负责在交通西路交叉路口、省道S314金娥村交叉路口和衡岳北路金堰广场路口分别设立执勤点,每个执勤点安排5名执法人员,引导进出城区道路的车辆分流,严禁货运车辆驶入城区。
3.县城市执法局负责从严查纠城区道路占道施工、摆摊设点、流动摊贩、沿街商铺占道经营及摩托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等行为,在衡岳路派出4名执法人员,衡东大道、交通路、新村路、新井路、先锋路各派出3名执法人员,文冲路、丽都路、峥嵘路、文明路、东风路、幸福路路段各派出2名执法人员值班巡查,保障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畅通。
4.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的指挥调度和秩序管理,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在衡岳路与洣江大道、文明路、衡东大道、新井路、新村路、人民路、交通路、丽都路、顺风路、文冲路交叉路口,洣江大道与衡东大道、新井路、新村路、丽都路、顺风路、文冲路交叉路口,以及新汽车站、迎宾路、东风路、金花桥等重要路口路段安排足够警力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全县道路及县城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5.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的保安保畅工作。2月6日至3月3日(包括农历12月30日晚上),省道沿线集镇(吴集、栗木、岭茶、潭泊、东烟、寒水、甘溪、石岗、荣桓)属地乡镇政府每天每处必须保证10人以上上路执勤,确保集镇道路安全畅通;县乡道沿线集镇(洋塘、霞流、大浦、踏庄、石湾、三樟、大桥、油麻、珍珠、白莲、夏浦、杨桥、蓬源、高湖、红桥、杨林、草市、南湾)属地乡镇每天每处必须保证7人以上上路执勤,确保集镇道路安全畅通;其他乡村公路的保安保畅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村支两委干部、交通劝导员在辖区各主要路口、集贸市场、易堵路段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劝阻交通违法,确保安全畅通;洣水镇政府每天必须确保5人以上在金花桥金娥路口执勤;新塘镇政府每天必须确保10人以上在三角坪地段执勤,协助交警指挥疏导交通。
6.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特防暴大队要安排足够警力值班备勤,一旦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确保快速处置。各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全力参与、协助乡镇做好重点集镇、重要路段的保安保畅工作。
2月3日下午17时前,请各参与单位将《衡东县2018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值班安排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表格报县春运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办公室),联系电话:xx,电子表格报送至:zz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部署。各参与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18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和工作职责,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预警、快速处置、快速上报。
(二)严格规范执法。要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问题引发纠纷。要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和粗暴执法现象。
(三)加强检查督导。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五个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相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每天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严格考核奖惩。县财政要足额安排“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保安保畅工作经费。将春运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春运”结束,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迟到、早退、缺岗、旷工、不认真履行职责等情况予以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交通堵塞等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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